如果西门子已经按照所适用的许可证的定义,根据第 2 版或之后版本的 GNU LGPL 将本产 品的某些组件与获得许可证的 OSS组件相组合或关联,并且如果使用相应的目标文件并 非不受限制(“LGPL 许可模块”,LGPL 许可模块以及与 LGPL许可模块相组合或关联的组件 统称为“组合产品”),则在符合以下相关 LGPL 许可标准的前提下,以下附加权利予以适 用:(i)您有权修改组合产品供自己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组合产品以重新连接 LGPL 许 可模块修改版本的权利,并且 (ii)您可以对组合产品进行逆向工程(但**于调试您的修 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