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冲时间 注意 在应用中首次进行缓冲前必须对新电池模块进行 24 小时(24 Ah 容量以上蓄电池 48 小时)持续充电并将其完全充满。 注意 在缓冲运行方式下完全放电的电池模块必须在 14 天内充电,以避免因深度放电导致充电电池损毁。通过使用缓冲时间限制可以在缓冲时防止电池模块出现不必要的深度 放电。 说明 基于热学方面的原因,SITOPBAT1600 需要电池模块的上方自由空间,用于打开盖板。需 要下方自由空间,用于存放电缆连接器。有关电池模块的更多信息另参见章节“专业的储藏和运输 (页 249